国家政策

河南省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试行两部制电价

近日,河南省发布了关于我省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试行两部制电价的通知,详情如下: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我省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试行两部制电价的通知

豫发改办价管〔2019〕22号

郑州、驻马店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华能河南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洛阳万众吉利热电有限公司:

为更好的发挥天然气发电机组应急调峰作用,缓解我省天然气发电企业经营压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9号)要求,决定对我省现有2家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试行两部制电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驻马店中原燃机(2×39万千瓦)、郑州燃机(2×39万千瓦)试行两部制上网电价,容量电价为35元/千瓦·月,年发电量8亿千瓦时以内电量电价为0.41元/千瓦时,超过8亿千瓦时的电量电价按我省含环保电价的燃煤标杆电价执行。

该两部制电价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1月1日至4月1日有关电费差额,请省电力公司清算退补。

二、加强对天然气发电机组的调度考核。驻马店中原燃机、郑州燃机要加强设备维护,按照年发电量不低于8亿千瓦时组织天然气量,确保能够顶峰发电。我委(运行局)结合天然气年合同量和顶峰发电情况对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进行考核(天然气压非保民期间除外),对不服从调度、未承担顶峰发电任务的机组扣减当月容量电费。

三、洛阳万众吉利热电有限公司、周口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仍按0.3879元/千瓦时执行,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上网电价按0.6元/千瓦时执行,高于我省燃煤标杆电价部分,根据我省电价空间情况择机疏导。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