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今年以来,全国电力行业发生多起事故事件,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特别是4月份连续发生数起人身伤亡事故,损失较重,教训深刻。
4月6日,国网陕西镇安抽水蓄能电站在建工程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4月12日,甘肃民勤航天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周家井风电场发生一起风机倒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4月16日,大唐河北保定热电厂发生一起溺水事故,造成1人死亡。
4月19日,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暴露出部分电力企业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安全管理不到位、法规执行有漏洞、“三违”现象治而不绝。我局对此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相继作出批示,要求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制定落实针对性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遏制事故发生,促进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红线意识,切实将安全生产摆在电力工业发展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把安全生产工作做的再扎实一点、细致一点。要勇于担当负责,不断健全完善责任制,压紧压实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确保责任逐级传导至每处现场、每个环节、每名人员,打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解决事故暴露出的基础性、根源性、普遍性问题。要加强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落实,牢牢守住电力安全发展的底线。
各单位要深入剖析事故事件问题根源,认真对照检查,深刻汲取教训,结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春检、度汛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等为契机,对电力生产各环节、各部位开展再梳理、再排查,深入查找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及管理漏洞短板,并釆取有效措施彻底整治,务必实现闭环管理,必要时开展管控治理结果现场核验或“回头看”检查。电力企业特别要加强重点领域和事故高发环节的安全管理,认真开展检修作业、防汛防涝、燃料运制、除灰排粉、灰场灰坝、水电站大坝、危险化学品、输变电设备、外包工程、施工现场等方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采取针对性措施,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管住风险,消除隐患。
各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深入开展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考核,确保“两票三制”规定在基层班组得到认真执行;要加强作业现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脚手架搭拆等高危作业,及时纠正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要科学安排作业定员和工期时限,确保工作班成员结构合理、作业时间合理、工期合理,严禁赶工期抢进度•,要将外委队伍和外协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特别要对流动性较强的劳务派遣、临时用工人员实行统一同质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规定,确保反“三违”全覆盖;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特别要对新进场、转岗人员及时开展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能,从源头防范“三违”行为发生。
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应急准备,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需要,及时制定修订各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按照规定报告备案,确保抢险救援工作有章可循;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应急领导机构,保障必要的人财物资源,确保遇事有人指挥、有人协调、有人处理;要加强应急培训,提升应急能力水平,确保全体员工具备相应的抢险救援和避险自救能力;要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及其国土、气象、地震、水利、消防等部门的联络沟通,及时获取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抢险救援力量;要定期组织开展演习演练,检验管理体系的应急响应速度和抢险救援成效。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安全责任不落实、事故隐患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地方政府电力管理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必须”重要指示要求,切实履行电力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电力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地方政府电力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加强工作协同配合,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形成安全监管合力,共同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文件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