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

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深刻汲取有关事故事件教训,在电力行业以危险化学品安全、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作业安全、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等为重点,坚决整治部分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作业现场风险管控不严,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电力事故发生,确保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电力保障。

具体如下: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部署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国家能源局自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电力行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有关事故事件教训,在电力行业以危险化学品安全、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作业安全、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等为重点,坚决整治部分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作业现场风险管控不严,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电力事故发生,确保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电力保障。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一是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学习领会不深,属地安全责任不落实,属地安全监管配合不到位,对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有关部署安排落实不到位,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仍存在很大差距。二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完善,各级安全管理责任界面不清晰,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未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人员在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三是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部分电力企业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机制,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未进行有效监控治理,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

(二)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重点。一是部分电力企业对危险化学品安全重视不够,风险管控和隐患查治双重预防机制执行不严,存储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漏洞依然存在的问题。二是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电厂、变电站等生产场所消防措施不到位,煤电液氨升级改造进展缓慢,监测预警设施不齐全的问题。三是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不足,预案方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企业预案与地方政府预案衔接不畅,针对液氨泄露、氢站爆炸、油罐火灾等突发情况的实战演练开展不够的问题。

(三)电力建设施工安全整治重点。一是部分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高坠、防触电、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对“煤改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重视不够的问题。二是部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脚手架搭拆和使用不规范,通道临边安全措施布置不到位,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审核与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三是部分施工项目分包人员培训考核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存在无证上岗的现象,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不规范的问题。

(四)电力生产作业安全整治重点。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组织体系不够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未能有效实施,“两票三制”未能严格执行,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不到位的问题。二是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设备检修作业、带电作业、动火作业、燃料装卸、灰渣处理等重要环节和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不严,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人身事故和火灾、爆燃等设备事故防范措施不完善的问题。

(五)电力系统运行安全整治重点。一是部分企业对电网运行安全风险梳理不够认真、细致,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二是部分电力企业对涉网安全管理不严,对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贯彻执行不到位,对相关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未进行有效整改的问题。三是部分电力企业对电力设备安全管理不力,设备设计、制造、选型、招标、监造(监理)、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环节存在短板和漏洞的问题。四是部分重、中冰区和易舞动区电力设备设施设防标准不够,抗冰能力不强,发生冰灾时存在设备设施损坏和引发停电的问题。

(六)电力行业网络安全整治重点。一是部分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不到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网络安全属地监督管理职责的问题;部分电力企业未能有效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仍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二是部分电力企业贯彻落实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仍需强化,态势感知、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仍有待提升的问题;部分新能源发电企业网络安全管理薄弱,存在较多网络安全风险和隐患,威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问题。

(七)电力行业应急管理整治重点。部分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对《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理解不到位,不主动承担大面积停电事件防范应对工作责任,未建立符合规定的组织体系,未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的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稳定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的内在要求。电力行业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和国务院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有关部署安排,深刻汲取有关事故、事件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全力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以及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领域,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通过主流媒体、社交平台等加强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集中整治全过程。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四)严肃问责强化考核。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集中整治推动不力、监管监察走形式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