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航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近日发布《中国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方案》要求,从南方五省(区)实际出发,建立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相衔接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在更大范围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相关信息显示,南方区域东西部资源互补优势突出,电能交换规模大,电网联系紧密。其中,云南外送电量接近总发电量一半,贵州外送电量超过总发电量1/4,广东受入电量占总用电量约1/3,广西受入电量占总用电量约15%,海南年受入电量达到15亿千瓦时。
截至目前,南方电网已经建成世界规模最大的交直流并联电网之一,西电东送通道能力达到5800万千瓦,西电东送规模由2016年的1953亿千瓦时增长到2020年的2305亿千瓦时,其中清洁能源占比超过80%,近3年汛期电量占比约55%。
与此同时,南方电网还与港澳地区,以及越南、老挝、缅甸等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联网,年均传输电量分别达到175亿千瓦时和35亿千瓦时,并与国家电网建成输电容量为300万千瓦的弱联系,年均受入电量约150亿千瓦时,占全网发受电量约1.3%。
根据《方案》,当前,南方五省(区)率先建立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相衔接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已具备基础。
《方案》介绍,在中长期市场方面,南方五省(区)已基本构建了跨区跨省与省内协同运作的市场体系。2016年-2020年,累计组织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电量1435亿千瓦时;并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省内中长期市场体系,省内市场化电量规模由2016年的1510亿千瓦时增长到2020年的5035亿千瓦时,年均增速35%。
在现货市场方面,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作为国家第一批现货市场试点,于2018年8月底在全国率先开展模拟试运行,截至目前已成功验证了市场模式的有效性与技术系统的可靠性,具备推广条件。
此外,中国南方区域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作为全国首个以调频服务为交易品种的区域辅助服务市场,也于2021年7月转入正式运行,目前正积极推动区域备用市场建设,相关工作方案已经编制完成。
根据《方案》,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的基本原则是严格落实改革要求,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及跨区跨省送受电参与市场交易,在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的基础上,通过市场化机制更好促进南方五省(区)东西部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西电东送和清洁能源消纳。
《方案》提出的具体目标是2025年之前,在南方五省(区)范围内建成涵盖优先计划、中长期市场化交易、现货交易与辅助服务交易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结合市场发展实施容量补偿并适时探索容量市场等交易机制,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西电东送可持续发展,服务南方五省(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方案》针对落实跨区跨省优先计划,构建南方区域电力中长期市场、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与南方区域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以及各参与主体职责分工等均作出明确安排。
根据《方案》部署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重点任务,2021年12月底前,需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完成“十四五”西电东送框架协议签订,研究编制南方区域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划体系,建成南方区域统一电力交易平台,完成南方区域备用辅助服务市场设计、制定市场建设方案等。
《方案》要求,2022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实施方案;2022年6月底前,编制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并开展现货交易试运行;2022年12月底前,开展送电省(区)增量电源与购电省(区)市场主体同台交易模拟运行,视情况转入试运行或正式运行,推进省内市场向跨区跨省市场融合;2023年12月底前,具备开展五省(区)市场主体“统一申报、联合出清”的技术条件,建成南方区域电力中长期统一电力市场运作机制。
《方案》同时要求,在配套机制方面,2022年6月底前,建立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规则调整工作机制与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运营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