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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2022年1-5月电力消费情况

1-5月,全社会用电增速放缓,第一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增速高于全社会平均水平;全国26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实现正增长;工业和制造业用电增速低于全社会平均水平;化工和有色行业用电正增长,建材和黑色行业用电负增长。

一、全社会用电情况

1-5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33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其中,5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671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3%。

分产业看①,1-5月,第一产业用电量;4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第二产业用电量224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第三产业用电量558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50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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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21、2022年分月全社会用电量及其增速

5月份,第一、二、三产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6.3%、-0.5%和-4.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下降2.4%。

二、分地区用电情况

1-5月,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②全社会用电量分别为15271、6377、9993和1884亿千瓦时,增速分别为0.7%、6.5%、3.1%和0.6%。

5月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5.5%、2.9%、3.4%和-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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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分地区当月全社会用电量及其增速

1-5月份,除上海、广西、广东、辽宁和天津外,其他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实现正增长,有19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前5位的省份中,西藏增速为19.6%(其中拉萨同比增长16.4%,拉动西藏用电增长7.7个百分点),安徽增速为8.6%(其中合肥同比增长8.5%,拉动安徽用电增长1.4个百分点),江西增速为8.6%(其中赣州同比增长11.5%,拉动江西用电增长1.5个百分点),湖北增速为8.2%(其中武汉同比增长8.4%,拉动湖北用电增长2.2个百分点),四川增速为7.6%(其中成都同比增长9.3%,拉动四川用电增长1.9个百分点),其余还有14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依次为:宁夏(6.9%)、青海(6.8%)、山西(5.8%)、黑龙江(5.5%)、湖南(5.4%)、浙江(4.7%)、北京(4.5%)、云南(4.3%)、河南(4.0%)、重庆(3.9%)、陕西(3.3%)、贵州(3.1%)、内蒙古(2.7%)和福建(2.6%)。

5月份,20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实现正增长,其中,增速超过5%的省份依次为:西藏(22.2%)、云南(15.8%)、宁夏(14.1%)、青海(8.0%)、四川(6.5%)、安徽(5.7%)、山西(5.5%)。

三、工业和制造业用电情况

1-5月,全国工业用电量220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5.9%。5月份,全国工业用电量467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4%,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9.7%。

1-5月,全国制造业用电量167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7%。其中,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合计92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3%;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③用电量35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消费品制造业④用电量214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4%;其他制造业⑤行业用电量18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

5月份,全国制造业用电量363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5%;制造业日均用电量117.3亿千瓦时/天,比上年同期增加1.3亿千瓦时/天,比上月增加3.2亿千瓦时/天。其中,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合计20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1%;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75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3%;消费品制造业用电量46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3%;其他制造业行业用电量3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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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2021、2022年分月制造业日均用电量

四、高载能行业用电情况

1-5月,化工行业用电量22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建材行业用电量152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2%;黑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261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5%;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29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

5月份,化工行业用电量4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4%;建材行业用电量37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6%;黑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56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0%;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6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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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2021、2022年重点行业分月用电量情况

注:

① 从2018年5月份开始,三次产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调整,为保证数据可比,同期数据根据新标准重新进行了分类。

②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③ 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9个行业。

④ 消费品制造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12个行业。

⑤ 其他制造行业为制造业用电分类的31个行业中,除四大高载能行业、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消费品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6个行业。